12月29日,我院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,就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进行集体学习。学院党总支委员、支部书记、教研室主任、团委书记和办公室教师参加了本次学习。
院长刘峰搏从什么是重大事项、向谁请示报告、什么是请示报告、请示报告什么和怎么请示报告五个方面深入细致地领学,解读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的具体内容。他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,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,要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、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虚报浮夸、华而不实、欺上瞒下、报喜不报忧等现象。
党总支书记刘彦新结合学院正在推进的“一 乱三不”问题整治,及刚刚开展的警示教育强调,我们要认真学习《条例》,深刻领会《条例》发布的重大意义。学院领导班子要从自身做起,带头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。要以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为契机,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每一个支部、每一名党员,并加强督促检查,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观念、组织观念、纪律观念,使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细落小落实。
通过此次学习,全体成员更加深刻认识到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,并表示会进一步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各项规定。